当前位置蓝天杯

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四届“蓝天杯” 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4-22

苏师培【2016】11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四届“蓝天杯”

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主办的一项主要面向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专项活动。自200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迄今已举办十三届。十三年来,本着“同在一片蓝天下”的活动理念和服务广大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评奖导向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省教育厅师资处领导的直接关注、关心和支持、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为进一步服务我省广大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别是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科研能力,经研究并报省厅师资处领导同意,今年仍将举办江苏省“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继续关心、重视这项活动,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教师报名参加。

 

附件:江苏省第十三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抄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师资)处

 


 

 

 

附件:

江苏省第十四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征稿要求

江苏省第十四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主办,由《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论文要求

1.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每篇论文字数原则上3000字左右,不超过5000字。

3.论文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提交与寄送纸质文本同时进行。纸质文本打印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用A4纸打印。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过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培训机构教师,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比,尤其向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起止时间

2016年5月1日~7月10日征文,2016年8月评审,2016年11月颁奖

四、申报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需通过网络申报。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站(http://www.jste.net.cn或http://www.jste.net.cn),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具体要求及登录方式详见网站说明。

2.各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所在地区域内的征稿和收费工作,教师也可个人单独申报。

五、评比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完成论文的终评。

2.将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以内,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将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各地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11月举办的论文颁奖大会。

5.对抄袭、剽窃的参评论文,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地教育局,且五年内禁止参评。

六、其他事项

1.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主要用于评审、授奖和印刷优秀论文集等,可由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注明参赛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2.纸质论文和评审费原则上由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集中寄送,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510—82932652;朱老师,电话0510—82932642,纸质论文寄送和评审费邮汇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19号,《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宜兴工作室朱苏君收,邮编214206。

评审费银行转帐帐号:

户  名:宜兴市教师进修学校

帐  号:32001616250052501541

开户行:建行东山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