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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研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帮助中小学教师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1号)和省师干训中心《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研修(S20230305)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研修推进标准落实,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数据意识、数据知识、数据技能和数据思维,能够有效地分析和利用教育数据,支撑教学决策和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二、研修对象
中小学校负责教师发展及学校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教师,共计200人。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小学100人,第二期为初中和高中100人。
三、研修方式、时间和地点
1.研修方式
研修以专题讲座、专家引领、集中交流、现场观摩和在线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研修时间
第一期(小学):
线下研修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报到;6月25日下午至29日上午学习,6月29日下午返程。
线上研修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9日。
第二期(初中和高中):
线下研修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14:00—18:00报到;6月30日至7月3日上午学习,7月3日下午返程。
线上研修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13日。
3.研修地点
报到及研修地点:南京百草园宾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内。
线上研修网址:江苏教师管理系统(www.jste.net.cn)。
四、考核与结业
1.线下研修: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积极参加交流研讨、线下集中研修无缺勤。
2.线上研修:完成线上学习200分钟,提交一个反思与实践视频,视频时长20分钟。
完成以上两个研修环节,经考核合格,给予认定省级学时32学时。
五、注意事项
1.第一期(小学)参训学员务必于6月24日前在江苏教师管理系统内确认报名并加QQ群,群号:603285513,第二期(中学)参训学员务必于6月28日前在系统内确认报名并加QQ群,群号: 834527816。
2.研修经费统一由江苏省教育厅承担,研修期间住宿统一按两人一间标准间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3.请各位学员妥善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准时报到,不得缺席。
4.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83758177。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6月19日
通讯单位: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