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江苏教育
根据教育部安排,江苏今年下半年起列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为认真做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政策解读工作,8月22日,省教育厅召开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洪流向媒体记者介绍《方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时间安排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洪流介绍,经教育部批准,江苏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并在常州市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江苏制定了实施细则,并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洪流介绍,教师资格考试主要从考试科目、面试组织方式、成绩合格线划分办法以及师范生教师资格获取办法等方面进行改革。由原只有小学、中学两个学段的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改为体现各学段、学科特点的国考笔试和面试。不再由市、县级认定机构单独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受省教育厅委托,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江苏理工学院统一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工作。2015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同其他社会考生一样,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江苏教育发展实际,我省出台了过渡办法,从2014年到2016年年底,在三年内完成从省考到国考的平稳过渡。
洪流介绍,对在职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旨在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暂只在常州市试点。
洪流提醒广大考生,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安排,今年下半年笔试时间为11月2日,面试时间为12月27日至28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日,具体公告将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江苏教育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江苏教师教育网同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2014年10月份,常州市启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请注册对象关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
来自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30多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省教育厅人事处、师资处及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教育厅召开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洪流作综合发布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新华网记者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