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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逐步提高非在编幼师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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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出台《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计划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保障基本、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明确提出:其间要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并保障非在编幼儿教师待遇。

河北省规定,省内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从2018年开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到2020年,对于公办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村幼儿园中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的非在编幼儿教师,其工资应当达到当地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统筹当地财政学前教育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逐步实现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来源:中国教育报

通讯单位: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